民營企業如何配合注冊會計師做好稅務鑒證工作?
發布時間:2016-05-15點擊率:241次
注冊會計師和注冊稅務師在開展鑒證業務活動中,既要做到符合稅法規定,又要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,需要取得企業的積極配合。那么,企業應主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:
(1) 提供涉稅資料 納稅人在注冊會計師和注冊稅務師進場前,主要應準備好下列方面的資料:
① 涉稅年度資產負債表、利潤表、費用明細表及注冊會計師審計后的會計報告以及審計調整分錄;
② 涉稅年度會計賬簿和會計憑證(電子賬簿可通過信息系統查詢);
③ 以前年度納稅申報表、完稅憑證及附件;
④ 以前年度納稅調整臺賬;
⑤ 涉及稅收優惠項目資料等;
⑥ 報經主管稅務機關備案資料;
⑦ 涉稅年度是否接受過稅務機關檢查或稽查,如有應提供反映檢查或稽查結果的文書;
⑧ 重要購銷合同、房屋租賃合同及其他涉稅合同;
⑨ 以前年度彌補虧損的情況以及報主管稅務機關的報備表;
⑩ 企業組織架構等資料。
(2) 現場審計配合工作
① 注冊會計師和注冊稅務師進入現場審計時,公司主管稅務人中應就稅務管理和納稅事宜做概要介紹;
② 解答稅務鑒證人員提出的各種問題,提供鑒證人員所需的資料;
③ 組織、協調不同部門配合鑒證工作。
(3) 涉稅事項的復核及溝通
① 就稅收調整、認定等進行復核;
② 提出企業對稅務鑒證報告的不同意見,并提供事實證據或稅法依據;
③ 與注冊會計師和注冊稅務師溝通達成一致意見。